劳动能力鉴定标准如下:1. 器官损伤:指工伤直接导致的器官缺损或功能障碍如肢体骨折、脏器破裂等。这是劳动能力鉴定的重要依据之一根据损伤的部位和程度来评估对劳动能力的影响。2. 功能障碍:包括各类器官功能的减退、丧失或异常像关节活动受限、视力听力下降等。通过专业的医学检查和评估来确定功能障碍的等级。3. 医疗依赖:指工伤职工在停工留薪期满后仍需继续接受治疗的情况。不同程度的医疗依赖会影响劳动能力鉴定结果。4. 生活自理障碍:分为生活完全不能自理、生活大部分不能自理和生活部分不能自理三个等级。主要考量职工在日常生活如进食、翻身、大小便等方面的自理能力。5. 心理障碍:在一些工伤案件中因工伤导致的心理创伤如抑郁、焦虑等若对工作和生活造成明显影响也会纳入劳动能力鉴定范畴进行综合评估。劳动能力鉴定需综合多方面因素依据相关标准准确判断以保障工伤职工的合法权益确定合理的赔偿和待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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