劳务派遣用工是一种特殊的用工形式。1. 定义:劳务派遣单位与被派遣劳动者订立劳动合同将劳动者派遣到用工单位从事劳动由用工单位向劳务派遣单位支付服务费用。2. 主体关系:涉及劳务派遣单位、被派遣劳动者、用工单位三方主体。劳务派遣单位是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建立劳动关系;用工单位实际使用劳动者进行工作。3. 合同签订:劳务派遣单位应与被派遣劳动者签订两年以上的固定期限劳动合同。4. 工资福利:工资由劳务派遣单位支付被派遣劳动者享有与用工单位的劳动者同工同酬的权利。用工单位应提供相应的劳动条件和劳动保护告知工作要求和劳动报酬等。5. 适用范围:一般在临时性、辅助性或者替代性的工作岗位上实施。临时性工作岗位是指存续时间不超过六个月的岗位;辅助性工作岗位是指为主营业务岗位提供服务的非主营业务岗位;替代性工作岗位是指用工单位的劳动者因脱产学习、休假等原因无法工作的一定期间内可以由其他劳动者替代工作的岗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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