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般情况下公司为员工缴纳了工伤保险后仍可能存在需要额外赔偿的情形:1. 停工留薪期工资:在停工留薪期内原工资福利待遇不变由所在单位按月支付。若工伤保险基金支付的金额不足以弥补员工实际工资损失公司需补足差额。2. 五级、六级伤残津贴:五级、六级伤残职工按月领取的伤残津贴若实际金额低于当地最低工资标准由用人单位补足差额。3. 解除或终止劳动合同的一次性伤残就业补助金:工伤职工因劳动合同期满终止或者职工本人提出解除劳动合同的由用人单位支付一次性伤残就业补助金。4. 未参加工伤保险期间的工伤待遇:如果公司未依法为员工缴纳工伤保险在此期间员工发生工伤的公司需按照工伤保险待遇项目和标准支付费用。5. 护理费:生活不能自理的工伤职工在停工留薪期需要护理的由所在单位负责。若单位未安排或安排不当导致员工护理费损失需额外赔偿。总之工伤保险能分担部分风险但公司仍可能因多种情况承担额外赔偿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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