劳务派遣是一种特殊的用工形式。1. 法律性质:它是一种民事法律关系。派遣单位与劳动者签订劳动合同形成劳动关系;用工单位与派遣单位签订劳务派遣协议建立民事合同关系。2. 三方关系:涉及劳务派遣单位、用工单位和劳动者三方主体。派遣单位将劳动者派遣至用工单位工作劳动者为用工单位提供劳动但劳动关系存在于派遣单位与劳动者之间。3. 临时性、辅助性或替代性:用工单位只能在临时性、辅助性或者替代性的工作岗位上使用被派遣劳动者。临时性工作岗位是指存续时间不超过六个月的岗位;辅助性工作岗位是指为主营业务岗位提供服务的非主营业务岗位;替代性工作岗位是指用工单位的劳动者因脱产学习、休假等原因无法工作的一定期间内可以由其他劳动者替代工作的岗位。4. 灵活用工:对于用工单位来说具有灵活用工、降低用工成本和管理成本等优势;对于劳动者而言在一定程度上提供了更多就业机会但也可能面临权益保障方面的问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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