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解答:旷工离职,用人单位不能随意克扣工资,应按照正常出勤支付已工作期间的工资。但因旷工给单位造成损失的,单位可要求赔偿。法律依据:《工资支付暂行规定》第十六条规定,因劳动者本人原因给用人单位造成经济损失的,用人单位可按照劳动合同的约定要求其赔偿经济损失。经济损失的赔偿,可从劳动者本人的工资中扣除。但每月扣除的部分不得超过劳动者当月工资的20%。若扣除后的剩余工资部分低于当地月最低工资标准,则按最低工资标准支付。核心分析:1. 正常出勤工资:劳动者付出劳动,就应获得相应报酬,旷工期间未付出劳动可不支付,但之前已工作部分不应克扣。2. 赔偿责任:若旷工给单位造成损失,如耽误工作进度等,劳动者需承担赔偿责任,单位可依规扣除工资赔偿损失。实务建议:1. 收集证据:单位要证明因旷工造成损失,需提供相关证据,如工作延误的文件、造成经济损失的票据等。2. 协商解决:双方可先协商确定赔偿数额及工资扣除情况。3. 劳动监察:若协商不成,劳动者可向劳动监察部门投诉,由其介入调查处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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