工伤保险出院后通常是有补偿的具体如下:1. 医疗费用报销:符合工伤保险诊疗项目目录、工伤保险药品目录、工伤保险住院服务标准的费用从工伤保险基金支付。2. 停工留薪期工资:职工因工作遭受事故伤害或者患职业病需要暂停工作接受工伤医疗的在停工留薪期内原工资福利待遇不变由所在单位按月支付。3. 住院伙食补助费:由工伤保险基金按照当地规定的标准支付。4. 辅助器具配置费:经劳动能力鉴定委员会确认需要配置辅助器具的所需费用按照国家规定的标准从工伤保险基金支付。5. 伤残待遇:一次性伤残补助金:根据伤残等级确定由工伤保险基金支付。伤残津贴:一级至四级伤残职工按月领取由工伤保险基金支付。一次性工伤医疗补助金和一次性伤残就业补助金:五级、六级伤残职工经工伤职工本人提出该职工可以与用人单位解除或者终止劳动关系;七级至十级伤残职工劳动、聘用合同期满终止或者职工本人提出解除劳动、聘用合同的由工伤保险基金支付一次性工伤医疗补助金由用人单位支付一次性伤残就业补助金。职工出院后应及时向用人单位报告工伤情况并按照要求准备相关材料配合办理工伤保险补偿手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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