孕期被辞退女职工可获得相应赔偿具体如下:1. 恢复劳动关系:女职工有权要求用人单位恢复劳动关系继续履行劳动合同。若女职工有此诉求且用人单位无正当理由辞退劳动仲裁或法院通常会支持恢复劳动关系。2. 支付赔偿金:若女职工不要求恢复劳动关系用人单位需按照经济补偿标准的二倍向其支付赔偿金。经济补偿按女职工在本单位工作的年限计算每满一年支付一个月工资;六个月以上不满一年的按一年计算;不满六个月的支付半个月工资。例如女职工月工资为5000元工作3年赔偿金则为5000×3×2 = 30000元。3. 额外补偿:用人单位还应支付女职工孕期、产期、哺乳期的工资以及相应的福利待遇。工资按照劳动合同约定的标准支付福利待遇按单位原有规定执行。4. 申请途径:女职工可先与用人单位协商解决;协商不成的可向劳动监察部门投诉或申请劳动仲裁;对仲裁结果不服的还可向法院提起诉讼。总之孕期女职工的权益受法律保护用人单位不得随意辞退。女职工应积极维护自身合法权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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