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 一般原则:根据法律规定离婚时孩子1岁半处于哺乳期后的婴幼儿阶段法院在判决抚养权归属时会以最有利于未成年子女的原则为依据。2. 判给女方可能性较大的因素:孩子尚小需要母亲更多的照顾和陪伴从孩子成长的情感需求和生活照料角度母亲的抚养可能更有利。同时法律也倾向于维持孩子生活环境的相对稳定若孩子一直主要由女方照顾女方争取抚养权有一定优势。3. 判给男方的情况:如果女方存在不利于抚养孩子的情形比如患有久治不愈的传染性疾病或其他严重疾病子女不宜与其共同生活;有抚养条件不尽抚养义务而父方要求子女随其生活;因其他原因子女确不宜随母方生活的男方有可能争取到抚养权。4. 双方协商:除了法院判决父母双方也可以就孩子抚养权问题进行协商达成一致意见并签订协议只要协议内容不违反法律规定和孩子利益也是有效的。5. 后续探视:无论抚养权判给哪一方另一方都享有探视孩子的权利以保障孩子与父母双方的情感交流。探视的方式、时间等可由双方协商确定协商不成的由法院判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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