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 法律定性: 购房定金是一种为了保证合同履行而预先支付的款项,具有担保性质。2. 法律依据: 《民法典》第五百八十七条规定,债务人履行债务的,定金应当抵作价款或者收回。给付定金的一方不履行债务或者履行债务不符合约定,致使不能实现合同目的的,无权请求返还定金;收受定金的一方不履行债务或者履行债务不符合约定,致使不能实现合同目的的,应当双倍返还定金。3. 核心分析: 适用逻辑:如果购房者因自身原因不想买房了,属于给付定金方不履行债务,无权要求退定金;若因开发商原因导致合同无法履行,比如房屋存在质量问题无法交付等,收受定金方应双倍返还。 权利义务:购房者给付定金后,有按约定购房的义务;开发商收受定金后,有按约定提供房屋的义务。关键构成要件在于是否能认定一方存在导致合同目的不能实现的违约行为。4. 实务建议: 收集证据:若想退定金,需收集开发商违约的证据,如虚假宣传资料、房屋质量问题照片等。 协商解决:先与开发商协商,说明退定金的原因和依据。 寻求帮助:协商不成可向当地房地产管理部门投诉反映情况。 法律程序:若仍无法解决,可考虑通过诉讼解决,但需注意诉讼时效等问题,准备好相关证据向法院提起诉讼,要求判定定金是否应退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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