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 法律定性:入职前签订劳动合同是确立劳动关系的重要书面凭证,对保障劳动者和用人单位双方权益至关重要。2. 法律依据:《劳动合同法》第十条规定,建立劳动关系,应当订立书面劳动合同。已建立劳动关系,未同时订立书面劳动合同的,应当自用工之日起一个月内订立书面劳动合同。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在用工前订立劳动合同的,劳动关系自用工之日起建立。3. 核心分析:适用逻辑:明确了劳动关系建立与劳动合同签订的时间关系。权利义务:用人单位有义务及时与劳动者签订合同,保障劳动者权益;劳动者有权要求签订合同以维护自身利益。构成要件:关键在于用工事实的存在以及合同签订时间的规定。4. 实务建议:劳动者应主动要求用人单位签订劳动合同,仔细阅读合同条款,如有疑问及时提出。收集能证明入职时间的证据,如入职通知、考勤记录等。若用人单位未按时签订,可向劳动监察部门反映,要求其责令用人单位改正。法律程序一般是先协商,协商不成可申请劳动仲裁,对仲裁结果不服还可向法院起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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