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 法律定性:离婚冷静期是协议离婚中的一项规定,旨在给夫妻双方一段时间慎重考虑是否真的要离婚。2. 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零七十七条规定,自婚姻登记机关收到离婚登记申请并向当事人发放《离婚登记申请受理回执单》之日起三十日内,任何一方不愿意离婚的,可以持本人有效身份证件和《离婚登记申请受理回执单》,向受理离婚登记申请的婚姻登记机关撤回离婚登记申请,并亲自填写《撤回离婚登记申请书》。经婚姻登记机关核实无误后,发给《撤回离婚登记申请确认单》,并将《离婚登记申请书》《撤回离婚登记申请书》与《撤回离婚登记申请确认单(联)》一并存档。自离婚冷静期届满后三十日内,双方未共同到婚姻登记机关申请发给离婚证的,视为撤回离婚登记申请。3. 核心分析:适用条件是夫妻双方申请协议离婚。在冷静期内,任何一方反悔都可撤回申请。冷静期届满后三十日内,双方需共同申请离婚证,否则视为撤回。权利义务方面,双方有自主决定是否继续离婚的权利。关键构成要件是申请离婚登记且冷静期届满后三十日内未共同申请离婚证。4. 实务建议:如果决定协议离婚,要提前了解冷静期规定。冷静期内,慎重考虑是否离婚。冷静期届满后三十日内,务必双方共同前往婚姻登记机关申请离婚证。若涉及财产分割、子女抚养等问题,提前协商好相关事宜,准备好相关材料,如身份证、结婚证、财产证明、子女出生证明等,以便顺利办理离婚登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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