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 法律定性:楼房主水管漏水责任归属问题,属于建筑物区分所有权纠纷范畴,涉及到业主之间以及业主与物业等相关方的权利义务关系。2. 法律依据:根据《民法典》第二百八十一条规定,建筑物及其附属设施的维修资金,属于业主共有。经业主共同决定,可以用于电梯、屋顶、外墙、无障碍设施等共有部分的维修、更新和改造。建筑物及其附属设施的维修资金的筹集、使用情况应当定期公布。紧急情况下需要维修建筑物及其附属设施的,业主大会或者业主委员会可以依法申请使用建筑物及其附属设施的维修资金。3. 核心分析:一般来说,主水管属于建筑物的共有部分。若在保修期内,由开发商负责维修。超过保修期,动用维修资金维修,需经业主共同决定。关键在于确定漏水原因,若因使用不当等人为原因造成,相关责任人需承担责任。4. 实务建议:先确定漏水原因,可找专业维修人员查看,保留相关记录。若需动用维修资金,可向业主委员会提出申请,按程序办理。如因相邻业主原因导致漏水,可与对方协商赔偿,协商不成可通过诉讼解决,收集好相关证据,如漏水照片、维修记录、鉴定报告等。向法院提起民事诉讼,要求对方承担赔偿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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