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 法律定性:怀孕期间单位开除员工属于违法行为,侵害了员工的劳动权益。2. 法律依据:《劳动合同法》第四十二条规定,女职工在孕期、产期、哺乳期的,用人单位不得依照本法第四十条、第四十一条的规定解除劳动合同。3. 核心分析:适用逻辑:该条款明确限制了用人单位在女职工孕期等特殊时期的解除权。权利义务:员工有继续履行劳动合同的权利,用人单位有保障员工权益、不得随意解除的义务。关键构成要件:一是员工处于孕期、产期、哺乳期;二是用人单位不能依据非此期间适用的解除条款(如客观情况发生重大变化等)解除合同。4. 实务建议:收集证据:保留劳动合同、工资条、工作证、考勤记录等能证明劳动关系及怀孕情况的证据。寻求帮助:可向劳动监察部门投诉或申请劳动仲裁。法律程序:劳动监察部门接到投诉后会调查处理;申请仲裁需提交仲裁申请书等材料,仲裁委受理后会安排开庭审理,根据审理结果作出裁决。若员工对仲裁结果不服,还可向法院提起诉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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