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劳动合同法》规定员工满足以下情形之一的可以签订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1. 劳动者在该用人单位连续工作满十年的。比如小李在一家公司从入职起一直工作到第十年时就有权要求签订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2. 用人单位初次实行劳动合同制度或者国有企业改制重新订立劳动合同时劳动者在该用人单位连续工作满十年且距法定退休年龄不足十年的。3. 连续订立二次固定期限劳动合同且劳动者没有本法第三十九条和第四十条第一项、第二项规定的情形续订劳动合同的。即第一次签固定期限合同到期后又续签了一次固定期限合同第二次到期时只要劳动者不存在严重违反公司规定等法定不能续签的情况就可以要求签无固定期限合同。4. 用人单位自用工之日起满一年不与劳动者订立书面劳动合同的视为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已订立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总之当员工符合上述条件时就具备了签订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的资格可依法向用人单位提出签订要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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