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定性:劳务派遣员工不能被随意开除。法律依据:根据《劳动合同法》第六十五条规定,被派遣劳动者有本法第三十九条和第四十条第一项、第二项规定情形的,用工单位可以将劳动者退回劳务派遣单位,劳务派遣单位依照本法有关规定,可以与劳动者解除劳动合同。即用工单位只有在劳动者存在严重违反用人单位规章制度等法定情形时,才可以将其退回劳务派遣单位,劳务派遣单位也需依法解除劳动合同,不能随意开除。核心分析:法律适用逻辑:明确只有符合特定法定情形,用工单位和派遣单位才有解除劳动合同的权利。各方权利义务:用工单位要按照约定和法律规定使用派遣员工,派遣员工享有相应劳动权益。关键构成要件:如严重违反规章制度、不能胜任工作等具体情形需有充分证据证明。实务建议:收集证据:若用工单位或派遣单位有开除意向,员工要注意收集自己不存在法定解除情形的证据,如工作表现记录、考勤记录等。寻求帮助:可向当地劳动监察部门反映情况,或咨询专业劳动法律师。法律程序:若发生争议,可先与用工单位和派遣单位协商,协商不成可申请劳动仲裁,对仲裁结果不服还可提起诉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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