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 法律定性:在校大学生签订劳动合同属于一种特殊的劳动关系。2. 法律依据:根据《关于贯彻执行〈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法〉若干问题的意见》第12条规定,在校生利用业余时间勤工助学,不视为就业,未建立劳动关系,可以不签订劳动合同。但如果大学生毕业后与用人单位建立了明确的劳动关系,符合劳动合同的构成要件,则劳动合同有效。3. 核心分析:适用逻辑:对于勤工助学等利用业余时间的活动,不认定为劳动关系,不签劳动合同。而毕业后正式就业,应签订劳动合同。权利义务:若签订劳动合同,用人单位有支付劳动报酬、提供劳动条件等义务,劳动者有完成工作任务等义务。关键构成要件:需有建立劳动关系的合意,劳动者提供劳动,用人单位支付报酬等。4. 实务建议:若为勤工助学,保留好工作记录、报酬支付凭证等,以防纠纷。毕业后就业签订劳动合同,仔细审查合同条款,明确双方权利义务。发生纠纷,先与用人单位协商解决;协商不成,可向劳动监察部门投诉或申请劳动仲裁,需准备好劳动合同、工资条等相关证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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