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 法律定性:工资欠款纠纷属于劳动争议范畴。2. 法律依据:根据《劳动争议调解仲裁法》第二十七条规定,劳动争议申请仲裁的时效期间为一年。仲裁时效期间从当事人知道或者应当知道其权利被侵害之日起计算。前款规定的仲裁时效,因当事人一方向对方当事人主张权利,或者向有关部门请求权利救济,或者对方当事人同意履行义务而中断。从中断时起,仲裁时效期间重新计算。因不可抗力或者有其他正当理由,当事人不能在本条第一款规定的仲裁时效期间申请仲裁的,仲裁时效中止。从中止时效的原因消除之日起,仲裁时效期间继续计算。劳动关系存续期间因拖欠劳动报酬发生争议的,劳动者申请仲裁不受本条第一款规定的仲裁时效期间的限制;但是,劳动关系终止的,应当自劳动关系终止之日起一年内提出。3. 核心分析:适用逻辑:一般情况下,劳动争议申请仲裁时效是一年,但劳动关系存续期间因拖欠劳动报酬发生争议不受此限,劳动关系终止的,自终止之日起一年内要申请仲裁。权利义务:劳动者有按时足额获得工资的权利,用人单位有支付工资的义务。关键构成要件:需证明存在劳动关系以及工资欠款事实。4. 实务建议:收集证据:如劳动合同、工资条、考勤记录、工作证等能证明劳动关系及工资数额的证据。寻求帮助:可先向劳动监察部门投诉,也可直接申请劳动仲裁。法律程序:先准备仲裁申请书及证据材料,向有管辖权的劳动仲裁委员会申请仲裁,仲裁委受理后会安排开庭审理,作出裁决。对裁决不服可在规定时间内向法院起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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