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般情况下,劳动仲裁案件视为撤诉后,在一定条件下可以再次起诉。如果当事人是因未按时参加仲裁活动而被视为撤诉,且未超过仲裁时效的,在仲裁时效期间内,当事人可以就该劳动争议事项向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再次申请仲裁。但如果是当事人未经仲裁庭许可中途退庭等其他原因被视为撤诉的,再次起诉可能会受到一些限制,比如可能被认定为重复起诉而不予受理,或者需要有新的事实和理由等。总之,视为撤诉后能否再次起诉,要根据具体情况来判断,关键是要看是否在仲裁时效期间内以及是否有新的合法事由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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