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 法律定性:劳务派遣员工在上下班途中发生工伤,涉及用人单位(派遣单位)、用工单位以及工伤保险基金之间的责任承担问题。2. 法律依据:根据《劳动合同法》第五十八条,劳务派遣单位是本法所称用人单位,应当履行用人单位对劳动者的义务。同时,依据《工伤保险条例》第十四条规定,职工在上下班途中,受到非本人主要责任的交通事故或者城市轨道交通、客运轮渡、火车事故伤害的,应当认定为工伤。3. 核心分析:派遣单位作为用人单位,有义务为员工缴纳工伤保险。用工单位有义务告知员工工作要求和劳动报酬,提供必要的劳动条件等。关键构成要件是上下班途中、非本人主要责任的事故伤害。4. 实务建议:员工应及时收集事故相关证据,如事故责任认定书、就医记录等。向劳务派遣单位报告工伤情况,并要求其按照规定申请工伤认定。若派遣单位未及时申请,员工或其近亲属可在事故伤害发生之日起1年内,直接向社会保险行政部门提出工伤认定申请。认定为工伤后,按照工伤保险待遇的规定,由工伤保险基金和用人单位承担相应费用。若用人单位未缴纳工伤保险,则全部费用由用人单位承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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