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定性:解除劳动合同后档案的存放问题涉及劳动者与用人单位劳动关系解除后的后续事项处理,属于劳动人事档案管理范畴。法律依据:根据《劳动合同法》第五十条规定,用人单位应当在解除或者终止劳动合同的十五日内为劳动者办理档案和社会保险关系转移手续。劳动者应当按照双方约定,办理工作交接。用人单位依照本法有关规定应当向劳动者支付经济补偿的,在办结工作交接时支付。核心分析:用人单位有义务在规定时间内为劳动者办理档案转移手续。劳动者有配合办理工作交接的义务,以确保档案顺利转移。关键构成要件在于用人单位需按时履行转移档案的义务,劳动者需配合完成工作交接。实务建议:劳动者可在离职前与用人单位确认档案转移的具体流程和时间节点。离职时,按照要求完成工作交接,如归还公司财物、交接工作任务等。若用人单位未按时办理档案转移,劳动者可向当地劳动监察部门投诉,提供劳动合同、离职证明等相关证据,要求责令用人单位限期办理。一般流程为:劳动者向劳动监察部门投诉,提交材料,劳动监察部门受理后进行调查核实,责令用人单位改正违法行为,完成档案转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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