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定性:用人单位不支付加班费的行为属于违反劳动报酬支付规定的违法行为。法律依据:《劳动合同法》第三十一条规定,用人单位应当严格执行劳动定额标准,不得强迫或者变相强迫劳动者加班。用人单位安排加班的,应当按照国家有关规定向劳动者支付加班费。第八十五条规定,用人单位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由劳动行政部门责令限期支付劳动报酬、加班费或者经济补偿;劳动报酬低于当地最低工资标准的,应当支付其差额部分;逾期不支付的,责令用人单位按应付金额百分之五十以上百分之一百以下的标准向劳动者加付赔偿金:(三)安排加班不支付加班费的。核心分析: 适用逻辑:用人单位有支付加班费的法定义务,不支付即违法,劳动行政部门有权责令其支付,逾期不付需加付赔偿金。 权利义务:劳动者有获得加班费的权利,用人单位有支付义务。 关键构成要件:用人单位安排了加班且未支付相应加班费。实务建议: 收集证据:如加班通知、考勤记录、加班工作成果等。 向劳动行政部门投诉:可向当地劳动监察大队反映情况,要求处理。 申请劳动仲裁:准备好证据和仲裁申请书,通过劳动仲裁要求用人单位支付加班费及赔偿金。仲裁程序一般包括立案、庭审、裁决等环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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