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定性:借钱给父母看病在一定条件下可能被认定为夫妻共同债务。法律依据:根据《民法典》第一千零六十四条规定,夫妻双方共同签名或者夫妻一方事后追认等共同意思表示所负的债务,以及夫妻一方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以个人名义为家庭日常生活需要所负的债务,属于夫妻共同债务。夫妻一方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以个人名义超出家庭日常生活需要所负的债务,不属于夫妻共同债务;但是,债权人能够证明该债务用于夫妻共同生活、共同生产经营或者基于夫妻双方共同意思表示的除外。核心分析:若该借款是夫妻双方共同决定借给父母看病,或者一方借款后另一方追认,属于共同意思表示所负债务,应认定为夫妻共同债务。若以个人名义借款,但用于家庭日常生活需要,如支付医疗费等,也可能被认定为夫妻共同债务。关键在于是否超出家庭日常生活需要以及债权人能否证明该债务用于夫妻共同生活等。实务建议:收集借款凭证,如借条、转账记录等。若有共同意思表示,保留相关聊天记录、通话录音等证据。若发生争议,债权人可向法院起诉,要求夫妻双方共同承担债务。在诉讼中,根据具体情况提供相应证据证明债务性质。夫妻双方需积极应对,根据实际情况进行答辩和举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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