被辞退员工可能获得以下补偿:1. 经济补偿:按劳动者在本单位工作的年限每满一年支付一个月工资的标准向劳动者支付。六个月以上不满一年的按一年计算;不满六个月的向劳动者支付半个月工资的经济补偿。月工资是指劳动者在劳动合同解除或者终止前十二个月的平均工资。2. 赔偿金:如果用人单位违法解除劳动合同应当依照经济补偿标准的二倍向劳动者支付赔偿金。3. 代通知金: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用人单位提前三十日以书面形式通知劳动者本人或者额外支付劳动者一个月工资后可以解除劳动合同:劳动者患病或者非因工负伤在规定的医疗期满后不能从事原工作也不能从事由用人单位另行安排的工作的;劳动者不能胜任工作经过培训或者调整工作岗位仍不能胜任工作的;劳动合同订立时所依据的客观情况发生重大变化致使劳动合同无法履行经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协商未能就变更劳动合同内容达成协议的。4. 未休年假补偿:对职工应休未休的年休假天数单位应当按照该职工日工资收入的300%支付年休假工资报酬。具体补偿情况要根据辞退原因、员工工作年限、工资水平等因素综合确定员工可与用人单位协商补偿事宜协商不成可通过劳动仲裁等法律途径解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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