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 法律定性: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协商一致解除劳动合同,属于合同解除行为。2. 法律依据:《劳动合同法》第四十七条规定,经济补偿按劳动者在本单位工作的年限,每满一年支付一个月工资的标准向劳动者支付。六个月以上不满一年的,按一年计算;不满六个月的,向劳动者支付半个月工资的经济补偿。劳动者月工资高于用人单位所在直辖市、设区的市级人民政府公布的本地区上年度职工月平均工资三倍的,向其支付经济补偿的标准按职工月平均工资三倍的数额支付,向其支付经济补偿的年限最高不超过十二年。本条所称月工资是指劳动者在劳动合同解除或者终止前十二个月的平均工资。3. 核心分析:适用逻辑:工作20年,用人单位应支付20个月工资的经济补偿。权利义务:用人单位有支付补偿的义务,劳动者有获得补偿的权利。关键构成要件:双方协商一致解除劳动合同。4. 实务建议:收集证据:准备劳动合同、工资条、工作证等能证明工作年限和工资水平的材料。协商补偿:与用人单位协商确定补偿金额和支付方式。签订协议:协商一致后签订解除劳动合同协议,明确补偿等相关事宜。若协商不成,可向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申请仲裁,按仲裁程序进行,维护自身权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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