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 法律定性:劳务派遣工与用工单位是劳务关系,不存在转正一说。2. 法律依据:根据《劳动合同法》第五十八条规定,劳务派遣单位是本法所称用人单位,应当履行用人单位对劳动者的义务。劳务派遣单位与被派遣劳动者订立的劳动合同,除应当载明本法第十七条规定的事项外,还应当载明被派遣劳动者的用工单位以及派遣期限、工作岗位等情况。3. 核心分析:劳务派遣中,劳动者与派遣单位签订劳动合同,被派遣到用工单位工作。派遣单位承担用人单位责任,包括支付工资、缴纳社保等。用工单位按约定使用派遣工并提供工作条件。不存在转正成为用工单位正式员工的法定程序。4. 实务建议:劳务派遣工若想获得更好权益,可要求派遣单位依法履行义务,比如按时足额支付工资、缴纳社保等。若与派遣单位发生纠纷,可向劳动监察部门投诉,或申请劳动仲裁,依据《劳动争议调解仲裁法》维护自身权益。收集能证明劳动关系、工作情况、工资发放等证据,如劳动合同、工资条、工作证、考勤记录等,以便在需要时维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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