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般情况下即使没有享受物业服务也不能随意不交物业费。主要有以下几点原因:1. 合同约定:业主与物业公司签订的物业服务合同是具有法律效力的。合同一旦签订双方都应按照约定履行各自的义务。业主不能以未实际享受服务为由拒绝履行支付物业费的义务。2. 服务连续性:物业服务具有整体性和连续性。物业公司提供的服务是针对整个小区的公共区域和全体业主的不能因为个别业主觉得自己没享受到就停止服务。比如小区的安保巡逻、公共设施维护等这些都是为了保障全体业主的生活环境和安全。3. 合理理由:如果业主认为物业服务存在严重问题比如卫生状况差、安保措施不到位等可以通过合法途径反映和解决。但不能直接以此为由拒交物业费。可以先与物业公司沟通协商要求其改进服务。若协商不成还可以通过业主委员会等组织协调或者向相关部门投诉。在问题未得到妥善解决前业主也不能擅自拒交物业费否则可能面临违约等法律后果。总之除非物业服务严重违反合同约定且经过合法程序解决否则业主不能随意以未享受服务为由不交物业费。
以上是律师的法律建议,如有疑问,欢迎进一步咨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