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 法律定性:试用期内离职涉及劳动者与用人单位之间的工资结算关系。2. 法律依据:《劳动合同法》第二十条规定,劳动者在试用期的工资不得低于本单位相同岗位最低档工资或者劳动合同约定工资的百分之八十,并不得低于用人单位所在地的最低工资标准。3. 核心分析:适用逻辑:只要劳动者在试用期内正常付出劳动,用人单位就应当按照规定支付工资。权利义务:劳动者有获得劳动报酬的权利,用人单位有支付工资的义务。关键要件:需证明劳动者在试用期内实际提供了劳动。4. 实务建议:收集证据:如考勤记录、工作成果文件等,证明自己在试用期内的工作情况。沟通协商:离职前与用人单位沟通工资结算事宜,明确工资计算方式和支付时间。如协商不成:可向劳动监察部门投诉,由其介入调查处理;也可申请劳动仲裁,通过法律程序维护自身权益。仲裁时需提交仲裁申请书、证据等材料,仲裁委受理后会安排开庭审理,最终作出裁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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