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 法律定性:房产遗嘱属于遗嘱继承范畴,是遗嘱人对其房产作出处分并指定由特定人继承的意思表示。2. 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一百三十四条规定,自书遗嘱由遗嘱人亲笔书写,签名,注明年、月、日。第一千一百三十五条规定,代书遗嘱应当有两个以上见证人在场见证,由其中一人代书,并由遗嘱人、代书人和其他见证人签名,注明年、月、日。第一千一百三十六条规定,打印遗嘱应当有两个以上见证人在场见证。遗嘱人和见证人应当在遗嘱每一页签名,注明年、月、日。第一千一百三十七条规定,以录音录像形式立的遗嘱,应当有两个以上见证人在场见证。遗嘱人和见证人应当在录音录像中记录其姓名或者肖像,以及年、月、日。第一千一百三十八条规定,遗嘱人在危急情况下,可以立口头遗嘱。口头遗嘱应当有两个以上见证人在场见证。危急情况消除后,遗嘱人能够以书面或者录音录像形式立遗嘱的,所立的口头遗嘱无效。第一千一百三十九条规定,公证遗嘱由遗嘱人经公证机构办理。3. 核心分析:遗嘱人需具备完全民事行为能力。遗嘱内容是遗嘱人真实意思表示。遗嘱处分的是个人合法房产。自书遗嘱要亲笔书写、签名、注明年月日;代书、打印、录音录像、口头遗嘱需有符合规定的见证人。4. 实务建议:自书遗嘱可自己书写并保管好原件。代书等遗嘱找符合资质的见证人,确保见证过程合规。可对遗嘱进行公证增强效力。若产生纠纷,及时收集遗嘱原件、见证相关材料等证据,可向法院提起诉讼,走继承纠纷诉讼程序解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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