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定性:自动离职且未签劳动合同的情况涉及到劳动关系中劳动者权益保障及用人单位责任承担问题。法律依据:《劳动合同法》第十条规定,建立劳动关系,应当订立书面劳动合同。已建立劳动关系,未同时订立书面劳动合同的,应当自用工之日起一个月内订立书面劳动合同。第八十二条规定,用人单位自用工之日起超过一个月不满一年未与劳动者订立书面劳动合同的,应当向劳动者每月支付二倍的工资。用人单位违反本法规定不与劳动者订立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的,自应当订立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之日起向劳动者每月支付二倍的工资。核心分析:1. 用人单位有与劳动者签订书面劳动合同的义务。未签合同,从用工满一个月起需支付双倍工资。2. 劳动者自动离职可能违反劳动合同约定或用人单位规章制度。3. 关键在于用人单位是否存在未签合同的过错以及劳动者离职是否给单位造成损失。实务建议:1. 劳动者可收集能证明劳动关系的证据,如工资支付记录、工作证、考勤记录等。2. 向劳动监察部门投诉,要求用人单位支付未签合同的双倍工资。3. 也可申请劳动仲裁,仲裁流程一般为:提交仲裁申请、仲裁受理、开庭审理、仲裁调解、仲裁裁决。需注意仲裁时效,一般为一年。 潜在风险是如果劳动者自动离职给单位造成损失,单位可能要求赔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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