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 法律定性:房东与租客之间是房屋租赁关系,房东在租赁期限届满或合同解除后有义务退还剩余房租。2. 法律依据:《民法典》第七百三十三条规定,租赁期限届满,承租人应当返还租赁物。返还的租赁物应当符合按照约定或者根据租赁物的性质使用后的状态。3. 核心分析:若租赁期限已到,租客无违约行为,房东应退还房租。若提前解除合同,需看合同关于提前解约及房租退还的约定。关键在于合同约定以及租客是否存在违约导致房东有权扣除房租的情形。4. 实务建议:首先查看租赁合同,确认双方关于房租退还的具体条款。收集自己无违约行为的证据,如按时缴纳租金、未损坏房屋设施等证据。与房东友好协商,说明情况并要求退还房租。若协商不成,可向当地的房地产管理部门或消费者协会投诉,寻求调解。仍无法解决,可考虑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通过法律途径解决,诉讼时需准备好租赁合同、相关证据等材料,按照民事诉讼程序进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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