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 法律定性:未过户的房子在满足一定条件下可以取得所有权。2. 法律依据:根据《民法典》第二百零九条规定,不动产物权的设立、变更、转让和消灭,经依法登记,发生效力;未经登记,不发生效力,但是法律另有规定的除外。依法属于国家所有的自然资源,所有权可以不登记。3. 核心分析:一般情况下,房屋所有权的转移以登记为准。但存在例外,如因继承取得物权的,自继承开始时发生效力(《民法典》第二百三十条);因合法建造、拆除房屋等事实行为设立或者消灭物权的,自事实行为成就时发生效力(《民法典》第二百三十一条)。若房屋买卖合同有效,买受人支付了合理对价并实际占有房屋,虽未过户,但在一定程度上享有房屋所有权权益。不过,在与第三人发生纠纷时,未登记可能影响其对抗效力。4. 实务建议:若通过继承等方式取得未过户房屋,继承人应及时办理相关手续,如开具继承公证书等,以明确权利。对于基于合同购买未过户房屋的买受人,要注意保存好购房合同、付款凭证、房屋交付凭证等证据。若产生纠纷,可先尝试与对方协商解决过户问题。协商不成,可向法院提起诉讼,请求确认房屋所有权并要求协助办理过户登记。在诉讼中,依据相关证据主张权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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