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 法律定性:这属于离婚案件中子女抚养权的判定问题。2. 法律依据:根据《民法典》第一千零八十四条第三款规定,离婚后,不满两周岁的子女,以由母亲直接抚养为原则。已满两周岁的子女,父母双方对抚养问题协议不成的,由人民法院根据双方的具体情况,按照最有利于未成年子女的原则判决。子女已满八周岁的,应当尊重其真实意愿。3. 核心分析:对于不满两周岁的孩子,原则上母亲抚养。已满两周岁的孩子,法院综合考虑父母双方的抚养能力、抚养条件等因素,比如经济状况、居住环境、教育背景等,以最有利于孩子成长为原则判决。孩子已满八周岁,要尊重其意愿。通常会尽量保持孩子生活环境的稳定,不轻易改变其生活状态。4. 实务建议:收集自身抚养优势的证据,如稳定的收入证明、良好的居住环境证明、教育陪伴记录等。若双方协商不成,可向法院提起离婚诉讼,在诉讼过程中提出明确的抚养权诉求及相关证据。法律程序一般是先立案,法院受理后安排调解,调解不成则开庭审理,最后根据审理情况作出判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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