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 法律定性:这涉及到婚姻关系中一方因另一方存在过错而引发的离婚纠纷。2. 法律依据:《民法典》第一千零七十九条规定,夫妻因感情不和分居满二年,调解无效的,应当准予离婚。同时,有下列情形之一,调解无效的,应当准予离婚:(一)重婚或者与他人同居;(二)实施家庭暴力或者虐待、遗弃家庭成员;(三)有赌博、吸毒等恶习屡教不改;(四)因感情不和分居满二年;(五)其他导致夫妻感情破裂的情形。一方被宣告失踪,另一方提起离婚诉讼的,应当准予离婚。经人民法院判决不准离婚后,双方又分居满一年,一方再次提起离婚诉讼的,应当准予离婚。3. 核心分析:如果能证明老婆有外遇(与他人同居等情形),在离婚诉讼中,无过错方有权请求损害赔偿。构成要件包括有证据证明对方存在外遇行为。在权利义务方面,无过错方在财产分割上可能会适当多分,同时可要求过错方给予精神损害赔偿。4. 实务建议:首先收集老婆外遇的证据,比如出轨的聊天记录、照片、视频等。然后向法院提起离婚诉讼,提交起诉状及相关证据。诉讼过程中,按照法院的安排参与庭审。如果涉及财产分割和子女抚养问题,要明确自己的诉求。法律程序一般是先立案,然后法院安排调解,调解不成则开庭审理并作出判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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