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定性:劳动能力鉴定是劳动者因工伤或患病等原因,对其劳动功能障碍程度和生活自理障碍程度进行的等级评定。法律依据:《工伤保险条例》第十八条规定,提出劳动能力鉴定申请应当提交下列材料:(一)劳动能力鉴定申请表;(二)有效的诊断证明、按照医疗机构病历管理有关规定复印或者复制的检查、检验报告等完整病历材料;(三)工伤职工的居民身份证或者社会保障卡等其他有效身份证明原件。此外,申请因病致残或非因工致残的等级评定和其他鉴定的,还应提交社会保险行政部门出具的工伤认定决定。核心分析:适用逻辑:劳动者在规定时间内按要求准备材料申请鉴定,劳动能力鉴定委员会依规审核并组织鉴定。权利义务:劳动者有如实提供材料的义务,有权获得准确的鉴定结果;鉴定委员会有公正鉴定的义务。关键构成要件:材料需真实、完整、符合规定格式。实务建议:收集材料:提前整理好诊断证明、病历等相关材料。填写申请表:按要求如实填写劳动能力鉴定申请表。提交申请:向当地劳动能力鉴定委员会提交材料,可通过线上或线下方式。等待审核:委员会审核材料,可能要求补充或说明情况。参加鉴定:按通知参加鉴定,配合检查等程序。
以上是律师的法律建议,如有疑问,欢迎进一步咨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