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 法律定性:未毕业的学生与用人单位建立的关系不属于劳动关系,而是实习关系。实习结束后是否需要离职证明,需看双方约定及实习单位的规定。2. 法律依据:目前并无针对未毕业学生离职必须出具离职证明的明确法律条款。但根据《民法典》合同编相关规定,当事人应当遵循诚信原则,根据合同的性质、目的和交易习惯履行通知、协助、保密等义务。3. 核心分析:若实习协议中有关于离职证明的约定,学生应按约定要求单位出具。单位有义务根据约定或合理情况为学生提供离职证明,以证明学生实习经历等情况。关键在于双方的约定内容。4. 实务建议:查看实习协议,明确是否有关于离职证明的条款。若协议未提及,可与实习单位沟通,友好协商要求出具离职证明,说明用途,争取单位配合。若单位拒绝,可尝试向学校实习指导老师反映,由老师协助与单位沟通协调。潜在风险:若实习单位不配合,可能无法顺利获得离职证明,影响后续求职等情况。但因缺乏明确法律强制规定,维权相对困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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