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 法律定性:正式员工辞职涉及到劳动合同的解除,是劳动者与用人单位之间劳动关系变动的行为。2. 法律依据:《劳动合同法》第三十七条规定,劳动者提前三十日以书面形式通知用人单位,可以解除劳动合同。劳动者在试用期内提前三日通知用人单位,可以解除劳动合同。3. 核心分析:适用逻辑:该条款赋予劳动者一定的预告解除权,旨在保障用人单位有合理时间进行工作交接和人员安排。权利义务:劳动者有提前30天书面通知的义务,通知到达用人单位后,30天后劳动关系解除。用人单位有接收通知并安排后续工作的权利和义务。关键构成要件:一是书面形式通知,二是提前30天。4. 实务建议:书面通知建议采用EMS等可留存底单的方式邮寄,并在快递单上注明“解除劳动合同通知”等字样。若单位同意即时离职,双方可协商签订解除劳动合同协议。若30天到期后单位不配合办理离职手续,可向劳动监察部门投诉,要求协助处理。一般流程为:准备好书面通知证据,向当地劳动监察大队提交投诉材料,监察大队会进行调查并督促单位办理相关手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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