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定性:大学生未毕业签订的劳动合同效力存在一定争议。法律依据:根据《民法典》第十八条规定,成年人为完全民事行为能力人,可以独立实施民事法律行为。十六周岁以上的未成年人,以自己的劳动收入为主要生活来源的,视为完全民事行为能力人。大学生一般不满十六周岁,且未以自己劳动收入为主要生活来源,不完全具备签订劳动合同的主体资格。核心分析:从主体资格看,大学生未毕业不满足法定的完全民事行为能力条件。从法律适用逻辑,其签订的劳动合同可能因主体不适格而效力待定。大学生在合同中主要承担按照约定提供劳动的义务;用人单位有支付报酬等义务。关键构成要件在于主体是否符合法律规定。实务建议:大学生可先与用人单位签订实习协议,明确实习期间的权利义务。若要签订劳动合同,建议先咨询学校就业指导中心或专业法律人士。收集能证明双方存在劳动事实的证据,如工作记录、工资发放凭证等。若发生纠纷,可先与用人单位协商解决;协商不成,可向劳动监察部门反映情况,或通过劳动仲裁等法律程序解决,但可能面临合同效力认定等复杂问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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