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 法律定性:这属于离婚纠纷中关于子女抚养权归属的问题。2. 法律依据:根据《民法典》第一千零八十四条第三款规定,离婚后,不满两周岁的子女,以由母亲直接抚养为原则。已满两周岁的子女,父母双方对抚养问题协议不成的,由人民法院根据双方的具体情况,按照最有利于未成年子女的原则判决。子女已满八周岁的,应当尊重其真实意愿。3. 核心分析:对于两岁孩子抚养权的判定,首先会考虑母亲直接抚养的原则。但也并非绝对,如果母亲存在不利于孩子成长的情形,如患有久治不愈的传染性疾病或其他严重疾病,子女不宜与其共同生活;有抚养条件不尽抚养义务,而父亲要求子女随其生活;因其他原因,子女确不宜随母亲生活等,父亲请求直接抚养的,人民法院应予支持。关键在于哪一方抚养更有利于孩子的身心健康和成长发展。4. 实务建议:双方可先协商抚养权归属,协商不成可向法院起诉。收集自己有利于抚养孩子的证据,如稳定的收入证明、良好的居住环境证明、孩子与自己亲密相处的照片或视频等。若涉及对方不利于抚养孩子的情况,也要收集相关证据,如对方不良嗜好、家暴等证据。法律程序一般是先立案,法院受理后安排开庭审理,根据双方提交的证据和陈述作出判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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