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定性:恋爱期间男方给女方的钱,可能被认定为赠与。法律依据:根据《民法典》第六百五十七条规定,赠与合同是赠与人将自己的财产无偿给予受赠人,受赠人表示接受赠与的合同。核心分析:若男方明确表示是赠与女方,比如转账备注“赠与”等,且女方接受,赠与关系成立,男方一般不能要回。若男方给女方钱是基于结婚等目的的附条件赠与,而最终结婚目的未实现,男方可以主张撤销赠与要回钱财。关键构成要件在于是否有明确赠与意思表示以及是否存在附条件等情形。实务建议:收集证据:保留好转账记录、聊天记录等,证明男方给钱时的意图。沟通协商:先尝试与女方友好协商,说明自己的诉求。寻求调解:可找双方信任的第三方进行调解。法律途径:若协商不成,可考虑向法院起诉,但需有充分证据支持自己的主张,由法院根据具体情况判定是否支持男方要回钱财的请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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