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 法律定性:不存在自动离婚的说法。婚姻关系的解除必须通过法定程序,要么协议离婚,要么诉讼离婚。2. 法律依据:根据《民法典》第一千零七十六条规定,夫妻双方自愿离婚的,应当签订书面离婚协议,并亲自到婚姻登记机关申请离婚登记。自婚姻登记机关收到离婚登记申请并向当事人发放《离婚登记申请受理回执单》之日起三十日内,任何一方不愿意离婚的,可以持本人有效身份证件和《离婚登记申请受理回执单(联)》,向受理离婚登记申请的婚姻登记机关撤回离婚登记申请,并亲自填写《撤回离婚登记申请书》。经婚姻登记机关核实无误后,发给《撤回离婚登记申请确认单(联)》,并将《离婚登记申请书》《撤回离婚登记申请书》与《撤回离婚登记申请确认单(联)(联)》一并存档。自离婚冷静期届满后三十日内,双方未共同到婚姻登记机关申请发给离婚证的,视为撤回离婚登记申请。3. 核心分析:协议离婚需双方就子女抚养、财产及债务处理等事项协商一致,签订书面离婚协议,共同到婚姻登记机关申请离婚登记,经冷静期后再申请发给离婚证。诉讼离婚则是一方向法院提起离婚诉讼,由法院审理判决是否准予离婚。4. 实务建议:如果想离婚,双方可先尝试协商,签订离婚协议,准备好身份证、结婚证等材料到婚姻登记机关办理离婚登记手续。协商不成的,可向法院提起离婚诉讼。需收集夫妻感情破裂的证据,如分居协议、租房合同、聊天记录等,向被告住所地或经常居住地法院提交起诉状及证据,法院受理后会安排开庭审理,作出判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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