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 法律定性:离婚时债务认定主要涉及夫妻共同债务与个人债务的区分。2. 法律依据:《民法典》第1064条规定,夫妻双方共同签名或者夫妻一方事后追认等共同意思表示所负的债务,以及夫妻一方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以个人名义为家庭日常生活需要所负的债务,属于夫妻共同债务。夫妻一方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以个人名义超出家庭日常生活需要所负的债务,不属于夫妻共同债务;但是,债权人能够证明该债务用于夫妻共同生活、共同生产经营或者基于夫妻双方共同意思表示的除外。3. 核心分析:对于共同债务,需满足共同意思表示或用于家庭日常生活等条件。共同意思表示包括双方共同签名、一方事后追认等。用于家庭日常生活则根据家庭的实际消费情况判断。个人债务是超出家庭日常生活需要且债权人不能证明用于夫妻共同生活等情况的债务。关键在于证据,债权人要证明债务用途,夫妻双方要证明债务性质。4. 实务建议:收集债务相关证据,如借条、转账记录、聊天记录等,证明债务的存在、金额、用途等。若对债务性质有争议,可向法院提起离婚诉讼时一并请求法院认定债务。法院一般会根据双方提供的证据,结合案件事实进行综合判断,确定债务归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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