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 法律定性:离婚冷静期是一项关于协议离婚程序中的规定,旨在减少冲动离婚,维护婚姻关系稳定。2. 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零七十七条规定,自婚姻登记机关收到离婚登记申请并向当事人发放《离婚登记申请受理回执单》之日起三十日内,任何一方不愿意离婚的,可以持本人有效身份证件和《离婚登记申请受理回执单(联)》,向受理离婚登记申请的婚姻登记机关撤回离婚登记申请,并亲自填写《撤回离婚登记申请书》。经婚姻登记机关核实无误后,发给《撤回离婚登记申请确认单(联)》,并将《离婚登记申请书》《撤回离婚登记申请书》与《撤回离婚登记申请确认单(联)(联)》一并存档。自离婚冷静期届满后三十日内,双方未共同到婚姻登记机关申请发给离婚证的,视为撤回离婚登记申请。3. 核心分析:适用逻辑:协议离婚时启动离婚冷静期程序。权利义务:在冷静期内,任何一方有撤回申请的权利。期满后双方需共同申请离婚证。构成要件:婚姻登记机关受理离婚登记申请,冷静期30日起算。4. 实务建议:若决定协议离婚,需了解冷静期规定。冷静期内慎重考虑,避免冲动行事。收集好相关财产、子女抚养等证据。期满后及时共同前往婚姻登记机关办理离婚证。如一方不配合,可通过协商、调解等方式解决,协商不成可考虑提起离婚诉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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