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入职新公司要注意什么

2018.10.1012556次播放劳动纠纷举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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入职新公司,求职者首先要了解这家公司是不是依法成立的,是否拥有用工的主体资格,实践中有些劳动者申请工伤认定遭拒后,才知道自己的单位没有工商注册,自然不受劳动法保护,是否有支付工资的能力,是否为劳动者缴纳社保,是否提供劳动保护条件等;
其次,要跟公司签订书面劳动合同,这是求职者权益保障的屏障。尤其要注意合同内容双方权利义务约定要合法,比如,工作岗位,工资待遇,工作时间,试用期等约定要合法;同时也要注意合同程序、形式也要合法,必须以书面的形式订立劳动合同。
最后,建议求职者要注意合同对试用期的约定。劳动合同期限三个月以上不满一年的,试用期不得超过一个月;劳动合同期限一年以上三年以下的,试用期不得超过二个月;三年以上固定期限和无固定期限的劳动合同试用期不得超过六个月。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第十九条
劳动合同期限三个月以上不满一年的,试用期不得超过一个月;
劳动合同期限一年以上三年以下的,试用期不得超过二个月;
三年以上固定期限和无固定期限的劳动合同试用期不得超过六个月。
同一用人单位与同一劳动者只能约定一次试用期。
以完成一定工作任务为期限的劳动合同或者劳动合同期限不满三个月的,不得约定试用期。
劳动合同仅约定试用期或者劳动合同期限与试用期相同的,试用期不成立,该期限为劳动合同期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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