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专车司机是否是职工

2024.06.18 劳动纠纷 909人浏览举报
解析
专车司机是职工,打车软件公司与司机之间可以存在基于劳动合同而产生的劳动关系。这种劳动关系的内容包括:
第一,打车软件提供了相应的服务,确保司机能够有效地利用打车软件接客;
第二,司机交一定的佣金购买服务,在如今的专车市场,司机一般需要交不等的佣金给打车软件公司,从而购买相应的服务;
第三,乘客在用打车软件将打车费用交到平台后,打车软件公司应当依照约定支付司机劳动报酬。
法律依据
《劳动法》第二条
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的企业、个体经济组织(以下统称用人单位)和与之形成劳动关系的劳动者,适用本法。国家机关、事业组织、社会团体和与之建立劳动合同关系的劳动者,依照本法执行。
报告编号:NO.2024061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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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专车司机是职工,打车软件公司与司机之间可以存在基于劳动合同而产生的劳动关系。这种劳动关系的内容包括:第一,打车软件提供了相应的服务,确保司机能够有效地利用打车软件接客;第二,司机交一定的佣金购买服务,在如今的专车市场,司机一般需要交不等的佣金给打车软件公司,从而购买相应的服务;第三,乘客在用打车软件将打车费用交到平台后,打车软件公司应当依照约定支付司机劳动报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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袁超

北京市东元(沧州)律师事务所

袁超律师,专职律师擅长劳动纠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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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你好,可以报警,由公安机关调查处理。
  • 我是网约车专车司机。车被人追尾了,要求索赔误工费一天多钱,我是专车司机
    你好,1、有固定收入的:   误工费=误工收入(天/月/年)*误工时间   注:对有固定收入的,应当按照其实际减少的损失计算误工费损失赔偿。至于受害人是否能够负担得起,则是执行的问题。   2、无固定收入的:   2.1受害人能证明其最近三年的平均收入状况的:   误工费=误工时间(天)*最近三年的平均收入水平(天/元)   注:收入状况的证明包括纳税凭证、单位出具的证明等。   2.2受害人不能证明其最近三年的平均收入状况的(定型化标准):   误工费=误工时间(天)*相同、相近行业的上一年职工平均工资(天/元)   注:“相同、相近行业”判断标准:   ①产业分类标准;   ②同一产业内的社会评价标准。   ③以省、自治区、直辖市为判断标准(区别于民诉法上“受诉法院所在地”)。
  • 我在网约车平台,找了一个货运专车,运输货物,专车司机擅自将货物转给物流公司承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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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不属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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