劳动合同是劳动者与用人单位之间确立劳动关系、明确双方权利和义务、及时获取劳动报酬的重要凭据。因此不管是作为劳动者,还是用人单位,劳动者的重要性不言而喻。
关于签订劳动合同的时间,我国劳动合同法第十条有明确规定,建立劳动关系,应当订立书面劳动合同,已建立劳动关系,未同时订立书面劳动合同的,应当自用工之日起一个月内订立书面劳动合同。由此可知,新员工入职的第一个月内,用人单位必须要与其订立书面劳动合同。
如果双方在建立劳动关系之日起一个月内,没有订立书面劳动合同,那么,对双方的权益,都会造成一定实质性损害。作为劳动者,没有签订书面劳动合同,会给劳动者享有的福利待遇、劳动保护和劳动条件上存在影响,作为用人单位,如果没有与劳动者签订劳动合同,可能存在自用工之日第二个月开始,支付劳动者二倍工资的风险。
所以,用人单位与劳动者都应该认识到签订劳动合同的重要性,并务必做到自劳动者入职的第一个月内,双方签订书面劳动合同。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第十条
建立劳动关系,应当订立书面劳动合同。已建立劳动关系,未同时订立书面劳动合同的,应当自用工之日起一个月内订立书面劳动合同。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在用工前订立劳动合同的,劳动关系自用工之日起建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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