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明劳动关系的证据有以下这些:(一)工资支付凭证或记录(职工工资发放花名册)、缴纳各项社会保险费的记录;(二)用人单位向劳动者发放的“工作证”、“服务证”等能够证明身份的证件等。
在未签订劳动合同的情形下,可以用于证明劳动关系的证据主要有:工资卡、工资条;职工花名册;“工作证”、“工牌”等能够证明职务身份的证件;企业招聘记录;用人单位的考勤记录;其他同事的证言;向单位报销费用的单据等等。
一、确认劳动关系的最直接证据当然是劳动合同,但未订立合同时,劳动关系的确认用人单位未与劳动者订立劳动合同,发生劳动争议时,劳动者合法权益难以维护。为保护劳动者合法权益,依据劳动和社会保障部2005年5月25日下发的通知,未订立书面劳动合同。
除劳动合同以外,可以证明劳动关系的证据还是许多的。一般情况下有:1、工资单;2、各类社保卡,包括养老保险、养老保险等;3、招工表;4、劳动局的备案表。
证明劳动关系证据:除劳动合同以外,可以证明劳动关系的证据还是许多的。一般情况下还有:1、工资单;2、各类社保卡,包括养老保险、养老保险等;3、招工表。
认定双方存在劳动关系时可参照下列凭证:(一)工资支付凭证或记录、缴纳各项社会保险费的记录;(二)用人单位向劳动者发放的“工作证”、“服务证”等能够证明身份的证件;(三)劳动者填写的用人单位招工招聘“登记表”等。
(一)工资支付凭证或记录、缴纳各项社会保险费的记录;(二)用人单位向劳动者发放的“工作证”、“服务证”等能够证明身份的证件;(三)劳动者填写的用人单位招工招聘“登记表”、“报名表”等招用记录;(四)考勤记录;(五)其他劳动者的证言等。
以下证据可以来证明劳动关系:工资支付凭证或记录(职工工资发放花名册)、缴纳各项社会保险费的记录;用人单位向劳动者发放的“工作证”、“服务证”等能够证明身份的证件;劳动者填写的用人单位招工招聘“登记表”、“报名表”等招用记录;考勤记录等。
1.包括借款合同、借条、欠条、转账凭证、聊条记录、证人证言等。2.证据包括:(一)当事人的陈述;(二)书证;(三)物证;(四)视听资料;(五)电子数据;(六)证人证言;(七)鉴定意见;(八)勘验笔录。证据须查证属实,才能作为认定事实的根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