办理条件:公民离开常住户口所在地,到其他城市居住半年以上,符合有合法稳定就业、合法稳定住所、连续就读条件之一的,可以依照居住证暂行条例的规定申领居住证。办理流程:申请办理;提供申办材料;居住地派出所或者社区服务机构签发、制证;领证。
办理条件:浙江省流动人口在居住地居住半年以上,已经办理居住登记,符合有合法稳定就业、合法稳定住所、连续就读条件之一的。办理材料:流动人口申领《浙江居住证》应满足在居住地连续居住登记满六个月,须提供本人有效身份证件或身份证明。
申领居住证,应当向居住地公安派出所或者受公安机关委托的社区服务机构提交本人居民身份证、本人相片以及居住地住址、就业、就读等证明材料。就读证明包括学生证、就读学校出具的其他能够证明连续就读的材料等。
搬家后应尽快办理居住地址信息变更手续,以免影响持证人享受相关权益。办理材料:本人《居民身份证》或《居民户口簿》或原籍公安机关出具的身份证明,《居住证》,居住地住址证明材料。
新办居住证后,应当自居住证签发之日起每满一年前六十日内申办居住证签注,逾期不签注或者签注有效期届满的,使用功能中止。签注成功后继续有效,不需要去柜台换证。
人才居住证是给高学历以及有专项技术在身的人,人才居住证享有本地居住证相差无几的待遇。人才居住证比普通居住证的高一个档次,人才证需要满足特定的要求,需要本科及以上学历,专科紧缺专业,总有高级技工证,中级职称高级技师才可以办理。
申领居住证,应向居住地公安派出所或者受公安机关委托的社区服务机构提交本人居民身份证、本人相片以及居住地住址、就业、就读等证明材料。居住地住址证明包括房屋租赁合同、房屋产权证明文件、购房合同或者房屋出租人、用人单位、就读学校出具的住宿证明等。
根据《居住证暂行条例》规定,申领居住证,应当向居住地公安派出所或者受公安机关委托的社区服务机构提交本人居民身份证、本人相片以及居住地住址、就业、就读等证明材料。
居住证同城更换住址,需要准备以下材料:在本市居住的有效居住处所证明。(1)居住地址证明包括已登记备案的房屋租赁合同;(2)房屋产权证明文件;(3)《出租屋租赁登记(备案)证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