提交有效身份证件或者身份证明:未满十六周岁的未成年人,由其监护人申报居住登记;行动不便的老年人、残疾人等,可以由其近亲属代为申报居住登记。代为申报的,应当提供委托人、代办人的有效身份证件或者身份证明。
公民离开常住户口所在地,到其他城市居住半年以上,符合有合法稳定就业、合法稳定住所、连续就读条件之一的,可以依照居住证暂行条例的规定申领居住证。申领居住证,应当向居住地公安派出所或者受公安机关委托的社区服务机构提交本人居民身份证等证明材料。
流程:申请办理,提供申办材料,居住地派出所或者社区服务机构签发、制证,领证15个工作日后,去办理地点领取。办理材料:流动人口申领《浙江居住证》应满足在居住地连续居住登记满六个月,须提供本人有效身份证件或身份证明以及近期一寸免冠正面相片。
杭州新居民申领《浙江省居住证》,必须同时具备以下基本条件:持有《浙江省临时居住证》,连续居住满3年;具有初中毕业以上文化程度;有固定住所;有稳定工作;无违反计划生育法规、规章或政策规定生育;无行政拘留以上处罚等违法犯罪记录。
申请人可以向居住地积分受理窗口提出申请,也可登录“杭州市居住证积分管理服务网”提出申请和预约办理,申请时递交相关材料,包括有效的《居住证》、《杭州市居住证积分管理申请表》以及《杭州市居住证积分管理指标体系(试行)》规定的相应证明材料。
你可以通过杭州市居住证服务平台自行申请办理,其步骤如下:一、进入杭州市居住证服务平台;二、点击“注册”按钮,进行新用户注册;三、注册成功,点击“登录”;四、点击“居住证预约受理”,进行预约登记。
办理条件:公民离开常住户口所在地,到其他城市居住半年以上,符合有合法稳定就业、合法稳定住所、连续就读条件之一的,可以依照居住证暂行条例的规定申领居住证。办理流程:申请办理;提供申办材料;居住地派出所或者社区服务机构签发、制证;领证。
办理条件:浙江省流动人口在居住地居住半年以上,已经办理居住登记,符合有合法稳定就业、合法稳定住所、连续就读条件之一的。办理材料:流动人口申领《浙江居住证》应满足在居住地连续居住登记满六个月,须提供本人有效身份证件或身份证明。
流动人口申领《浙江居住证》应满足在居住地连续居住登记满六个月,须提供本人有效身份证件或身份证明以及近期一寸免冠正面相片,并对照居住证申领条件提供以下证明材料:在市区连续缴纳满1年以上(不含1月以上中断缴费或补缴)的社保凭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