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申请调解。二、受理调解申请。三、开展调解。四、调解协议的仲裁审查确认。五、告知申请仲裁的权利。当事人不愿调解、调解不成或者达成调解协议后未经仲裁审查确认且不履行的,可以向劳动人事争议仲裁委员会申请仲裁。
仲裁庭处理劳动争议结案时,应填写《仲裁结案审批表》报仲裁委员会主任审批。仲裁委员会主任认为有必要,也可提交仲裁委员会审批。各级仲裁委员会主任对本委员会已发生法律效力的裁决书,发现确有错误,需要重新处理的,应提交本仲裁委员会决定。
当事人在知道或应当知道其权利被侵害之日起三十日内,以书面形式向调委会提出申请。调委会办事机构接到当事人的申请后,在申请被受理前,及时了解情况,组织双方协商解决,避免矛盾升级。如对方当事人不愿调解,在三日内以书面形式通知申请人。
仲裁的程序是:1、首先由当事人向仲裁委员会递交仲裁协议、仲裁申请书及副本申请仲裁;2、然后仲裁委员会决定是否受理,受理后应当在仲裁规则规定的期限内将仲裁规则和仲裁员名册送达申请人,并将仲裁申请书副本和仲裁规则、仲裁员名册送达被申请人。
结婚程序的规定:1、结婚是要式行为,取得结婚证时,才确立夫妻关系;2、结婚行为具有人身性,当事人应亲自办理,不适用代理;3、复婚的,也应进行登记,否则不产生夫妻关系。
离婚调解程序是指原告依法向被告住所地法院起诉,经法院诉讼审理的过程中,由法院主持调解的程序。由双方在法庭的主持下,自愿达成调解离婚协议,并且该协议并不违背我国法律及行政法规的强制性规定,经法官予以确认,制作民事调解书。
强制拆迁中要进行证据保全。进行强制拆迁应由房屋拆迁管理部门签署意见报市政府法制办作出限期拆迁决定书,送达决定书后拆迁人向公证机关办理证据保全。
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需要办理公证的,应当向公证机构提出申请,或者委托他人代为申请。但委托、声明、赠与、遗嘱扶养协议、遗嘱、收养等与公民人身有密切关系的事项,不得委托他人代为申请。
双方协议离婚程序的规定有以下这些:1、夫妻双方协商一致的,双方签订书面离婚协议,并亲自到婚姻登记机关申请离婚登记。2、同时,离婚协议中还需要写明关于财产分割和子女抚养的问题。3、自离婚登记机关收到离婚登记申请之日起三十日内,双方应当亲自到婚姻登记机关申请发给离婚证。





快速咨询在线专业律师
3分钟快速回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