劳动者感染新冠病毒或疑似感染者或受隔离者,企业需给予必要的医疗期,在医疗期内应支付必要的工资,不得解除劳动合同。因疫情导致劳动者不能正常上班的,企业应给予必要的假期,不能根据无过失或经济性裁员解除劳动合同,期间的工资报应按劳动合同来支付。
劳动者感染新型冠状病毒肺炎或疑似感染者或受隔离者,企业需给予必要的医疗期,在医疗期内应支付必要的劳动报酬,不得解除劳动合同。因疫情导致劳动者不能正常上班的,企业应给予必要的假期,不能解除劳动合同。
需要全额发。但要注意,被隔离者本身无过错才可以,如果违反防疫规定的,则不可以。劳动者请求用人单位按照正常工作时间工资支付新冠肺炎隔离治疗期间,或者医学观察期间,以及因政府实施隔离措施期间的工资报酬,应予支持。
密切接触者指与疑似病例、确诊病例、轻症病例发病后,无症状感染者检测阳性后,有如下接触情形之一,但未采取有效防护者:共同居住、学习、工作,或其他有密切接触的人员,如近距离工作或共用同一教室或在同一所房屋中生活等。
对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患者、疑似病人、密切接触者因被隔离治疗、隔离观察等隔离措施导致不能提供正常劳动的,企业按正常出勤支付其在隔离期间的工资。隔离期结束后,对仍需停止工作进行治疗的患者,企业按照职工患病的医疗期有关规定支付其病假工资。
对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患者、疑似病人、密切接触者因被采取隔离治疗、隔离观察等隔离措施导致不能提供正常劳动的,企业应当视同提供正常劳动并支付职工正常工作时间工资。
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的可疑暴露者和密切接触者应主动接受卫生健康行政部门对自己的管理。采取居家或集中隔离医学观察,无法居家隔离医学观察的密切接触者,可安排集中隔离观察。医学观察期限为自最后一次与病例发生无有效防护的接触或可疑暴露后14天。
因排除患病嫌疑而隔离,导致的暂时离开工作岗位等情况。此时,工资待遇计发,应当采用“视作出勤”的规则。故该情况下,劳动者被隔离期间用人单位应按“正常劳动”计发工作报酬。
解除劳动合同后,劳动者与原用人单位的劳动关系即终止。因此不必去原单位上班。用人单位应当在解除或者终止劳动合同时出具解除或者终止劳动合同的证明,并在十五日内为劳动者办理档案和社会保险关系转移手续。